各爆破作业单位:
协会为更好的服务各爆破作业单位,解决我市各爆破作业单位“三员”配备不齐全、新增爆破作业单位急需“三员”上岗作业和“三员”需参加202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实际情况,经请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同意,协会将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爆破作业人员首次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。为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,协会将开展首次和继续教育培训预报名统计工作。现将预报名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预报名对象及时间
1、
需参加首次培训的“三员”,请各爆破作业单位于2020年4月20日前,在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平台中为培训人员进行报名(名单会自动通过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平台上传至“培训系统”中,协会工作人员于4月21日从“培训系统”中统计各爆破作业单位需参加首次培训的“三员”名单)。
2、
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“三员”,请各爆破作业单位统计好各自单位的名单,并于2020年4月20日前上报各县(区)公安局治安大队,由各县(区)公安局治安大队统一上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文件交换箱。
各爆破作业单位在统计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“三员”名单时,可按照姓名、作业类别、单位名称来统计(详见附件表格)。为避免各爆破作业单位因“三员”参加继续教育而停工,可将参训“三员”分成两个批次上报。
二、预报名要求
(一)首次培训报名要求
1、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无刑事处罚记录,无涉恐、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;
2、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;
3、初中以上学历。
(二)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要求
上一年度参加过首次培训或每年都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(为避免持证人员未参加某一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,民爆信息系统无记录,证件到期时不能换发新证的现象出现)。
首次和继续教育培训开始时间,协会将另行通知。
附件: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“三员”名单。
2020年3月25日
附件
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“三员”名单
第一批 |
序号 |
姓名 |
作业类别 |
单位名称 |
备注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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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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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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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批 |
序号 |
姓名 |
作业类别 |
单位名称 |
备注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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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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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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